香港证监会就虚拟财物交易平台能否向零售投资者供给服务寻求主张
香港证监会就虚拟财物交易平台能否向零售投资者供给服务寻求主张
2月20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督查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在官网发布新闻稿称,当日就适用于虚拟财物买卖渠道营运者的主张规矩打开咨询。\n\n 新闻稿指出,依据将于2023年6月1日收效的新发牌原则《2022年冲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措(修订)法令》(下称《修订法令》),一切在香港运营事务或向香港投资者活跃进行推行的中心虚拟财物买卖渠道,将需获香港证监会发牌。\n\n 在此次咨询中,香港证监会特别就以下事项咨询商场定见:应否允许持牌渠道营运者向零售投资者供给服务;如允许的话,除了所主张一系列妥善的投资者保证办法(包含在与客户树立事务联系时保证适宜性和代币归入的有关规矩)外,还应实施哪些办法。\n\n 香港证监会表明,方案申领车牌的虚拟财物买卖渠道(包含原有渠道,即在2023年6月1日前于香港设有具含义且本质的事务)的营运者应开端检视及修正有联体系及监控办法,为新原则作好准备。至于无意申领车牌的营运者,则应着手准备以有序方法完毕其于香港的事务。\n\n\n 此外,香港证监会拟在其网站上发布数份名单,向群众列出各虚拟财物买卖渠道的监管情况,并将持续与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协作,以加强对香港群众的投资者教育工作。\n\n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明:“一如咱们自2018年以来所秉持的理念,本会按照‘相同事务、相同危险、相同规矩’的原则,就虚拟财物买卖渠道监管主张多项妥善的投资者保证办法。鉴于举世虚拟财物商场近期动乱不稳,加上部分首要的加密钱银买卖渠道相继关闭,各地监管组织达致了清晰一致,以为需要对虚拟财物范畴进行监管,以保证充沛保证投资者,并有用办理首要危险。”\n\n 香港针对虚拟财物买卖引进监管结构和发牌原则\n\n 早在2019年,香港证监会就供给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买卖服务的中心虚拟财物买卖渠道引进了监管结构。\n\n 2022年11月,就加密钱银商场动乱,以及当月大型加密钱银买卖所FTX破产一事,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曾在“司长漫笔”中表明,要稳慎推动虚拟财物职业在香港开展。“咱们既要充沛利用立异技能带来的潜力,也要当心防备傍边或许形成的动摇和潜在危险,更要防止这些危险和影响传导到实体经济。”\n\n 2022年12月,香港证监会官网发布的一封通函显现,《修订法令》将会为虚拟财物服务供给者引进发牌原则。在该发牌原则下,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运营虚拟财物买卖所的事务,必须向香港证监会申领车牌,而相关人士也须符适宜当人选原则,并恪守冲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措规矩及其他监管规矩。 【修改:葛成】